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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扩散!宁乡交警大动作,95人因骑摩托不戴头盔被罚50元...

2017-03-11 新媒体工作室 宁乡公安

  


        摩托车俗称“肉包铁”,是安全系数极低的交通工具,如果在高速行驶时,发生交通意外摔倒,而刚巧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极有可能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

        宁乡交警统计: 目前,全县摩托车总量达30万台,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摩托。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事故占70%,每年有100人以上因驾乘摩托车死亡,上千人致伤致残。



        自2017年2月28日开始至6月7日,宁乡交警与省、市同步开展“百日会战”行动,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加大了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月10日,宁乡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老汽车站、楚沩中路一带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于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开单处罚,记2分,罚款50元,对于“三无”摩托车,依法扣留。3月3日至10日,宁乡交警已开单处罚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95起。



        “百日会战”整治现场,交警示意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

        执勤的交警对驾驶员说:“佩戴头盔不但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更是为家人着想,你们大多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驾车发生意外,头部也没防护措施,若是重伤甚至死亡,家人肯定比自己还要痛苦!”




      看!血淋淋的教训---就因为少一只头盔,却丧失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 ☟ 


案例一

       2016年4月23日16时许,蔡某驾驶的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宁乡县菁华铺乡路段发生碰撞,陈某因未佩戴头盔,头部损伤严重,当场死亡。

        陈某的家属赶到现场后悲痛欲绝,现场一片哭喊声。陈某今年40岁,上有老下有小。就因为没有佩戴头盔,而被交通事故夺去了生命,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顷刻破散...



案例二

       2016年03月31日20时许,陈某驾驶摩托车沿宁乡县S311线由北往南行驶,途经S311线55KM+800地段,青山桥镇田心铺村,摩托车撞倒正在道路上行走的72岁的周某,驾驶员及行人双双倒地,当时两人均受伤特别严重。

       事故发生后,行人周某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驾驶员陈某因未佩戴头盔,脑部损伤严重,医治无效于2016年4月13日死亡


案例三

       2013年11月20日0时许,未成年人陈某无证且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在宁乡县城沿河路超速行驶时,撞在路边的树木和广告牌铁柱上。陈某未佩戴头盔,头部损伤严重,当场死亡。这是一个没有赶到的“18岁”生日,回想起来让人非常痛心...



       太多的悲痛案例,我们不愿一一回忆,我们只希望更多的摩托车驾驶员,为自己,更为家人,把佩戴头盔驾驶,当成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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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交警大队

编辑:小康骏

编审:黄金飞

审核:贺    任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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